关于报送2017届毕业生生源异动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1 20:57:04 点击数:9285201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在各学院的辛勤努力下已于2017年1月基本完成。为保证生源数据的准确,请各学院以“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系统”数据为依据,对于新学期发生学籍异动的学生按照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和数据报送,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生源增加
(一)复学到2017届毕业的学生
1.与教务处学籍科确认将该生学籍注册到2017届毕业;
2.填写附件1《生源增加所填字段》;
3.学院出具情况说明。
(二)2016届未正常毕业留级到2017届毕业的学生
1.与教务处学籍科确认将该生学籍注册到2017届毕业;
2.收回原报到证(蓝联和白联);
3.学院出具情况说明。
(三)提前到2017届毕业的学生
1.与教务处学籍科确认将该生学籍注册到2017届毕业;
2.填写附件1《生源增加所填字段》。
二、生源删除
因出国、留级、转学、休学、死亡,退学等原因不作2017届毕业生毕业:
1.与教务处学籍科确认该生学籍未注册到2017届毕业;
2.相关佐证材料;
3.学院出具情况说明。
三、生源地修改
生源地:人社部和人社厅最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应届毕业生回原籍实行户籍所在地管理原则;①毕业生户籍未迁到学校,即指毕业生本人现户籍所在地;②毕业生户籍如已迁到到学校,生源地即指父母户籍所在地(即毕业生回原籍地),生源地原则上不能修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盖有省公安厅章页)和父(或母)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在右上角标注姓名、学号、专业班级和修改后的生源地(到县市区一级);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院出具情况说明。
请各学院在2017年4月28日之前将数据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生就业处
2017-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