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3 09:11:05   点击数:8839

各学院: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学校决定对学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任湘郴

副组长:何志祥、潘日鸣

成  员: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沈学杰、刘洋

二、评估办法

(一)就业率核查

1.查阅就业材料(含扫描件),核实就业信息台帐。

2.按学院灵活就业毕业生人数的30%随机抽取毕业生就业信息,通过电话向企业和毕业生沟通、了解、查实相关情况。

(二)评估汇报

由各学院根据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时间待定),准时到招生就业处会议室进行现场PPT评估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评估程序

1.学院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附件1)的文件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自评表(附件2),并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观测点整理支撑材料并装订成册。

2.评估组听取学院副书记关于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的PPT汇报(含就业率统计工作)。

3.通报随机抽取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核查情况。

4.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自评报告、自评表、成册自评材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后,填写评估评分表。

5.评估组收取自评报告、自评表、评估评分表。

6.相关学院申请并填写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就业工作单项奖申报表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

7.评估领导小组评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单项奖和先进个人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自评表:对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观测点,按照评价方法,自评打分。

2.自评报告:全面总结学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思路)。

3.成册自评材料:对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观测点,按照评价方法,图文并茂,整理支撑材料并装订成册。

(二)提交时间

2017年12月12日前将纸质档(一式一份)和电子档交至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毕业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将作为确定2018年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招生就业处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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