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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27 08:32:32   点击数:21787

中南林发〔2017〕162号

 

为进一步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各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协调良好、运行高效的“学校统筹,校院联动,以学院为主”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与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二)坚持工作绩效与发展进步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各学院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就业管理、就业教育、就业市场、工作绩效。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附表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估指标”)。

三、考核方法

年度毕业生就业考核工作分为学院自评、学校考核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每年11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一)学院自评。各学院撰写本单位本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逐项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

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需客观反映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基本情况应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主要特点应包括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指导服务等;相关分析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数据分析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发展趋势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的趋势性研判;对教育教学的反馈主要是就业状况对招生、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影响。

(二)学校考核。招生就业处和研究生院(部)分别负责考核各学院本专科生、研究生的就业工作。

(三)总结表彰。学校每年评选一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召开就业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对就业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奖惩措施

(一)考核评分在前三分之一,且就业率、就业质量达到责任目标值的学院,可申报“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获评 “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的,招生就业处和研究生工作部在下一年度分别增拨10000元和2000元就业经费。

(二)考核评分前三分之二,且就业率、就业质量达到责任目标值的学院,且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或就业工作较往年有明显进步,可申报“就业工作单项优秀单位”。获评“就业工作单项优秀单位”的,招生就业处和研究生工作部在下一年度分别增拨5000元和1000元就业经费。

(三)热爱就业工作,表现突出的就业工作人员和对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可申报“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获评“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标准由学校制定。

(四)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在就业工作中存在教育部规定的“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及在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院,除取消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资格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

(五)考核结果作为专业结构调整和下达招生计划的参考依据。实行招生与就业联动制度,对就业率低的本科专业及整体就业率低的学院,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与新专业开设等方面从严控制;对连续两年就业率下降5个百分点以上的本科专业,采取隔年招生,直至停止招生;对连续两年毕业研究生就业率下降5个百分点以上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核减招生计划。

(六)先进单位个数本专科生就业考核不超过学院总数的三分之一,研究生就业考核不超过学院总数的四分之一。单项优秀奖个数本专科生就业考核不超过学院总数的四分之一,研究生就业考核不超过学院总数的五分之一。本专科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人数各学院按毕业生数的5‰以内推荐,但考核评分在前三分之一,且就业率、就业质量达到责任目标值的学院增加1名推荐名额;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学校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各学院可推荐1人参评。

五、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价方法 说明
就业管理(13分) 工作保障 4 1.领导重视,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就业工作会议每年少于4次,缺1次扣0.5分; 查阅文件、会议记录、报账记录等。
2.就业经费有保障,未专款专用或被挤占的扣1分;
3.没有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就业专干的扣1分。
规范管理 9 1.就业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含措施)和总结,每缺1项扣0.5,扣完1分为止; 1.查阅学院工作计划、总结、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就业信息台账名册。
2.分析研究各专业就业情况,未撰写本单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扣2分; 2.查阅招生就业处相关记录。
3.协议书管理严格,若存在借用、乱用、伪造协议书现象的扣1分;   
4.毕业生信息、就业方案、就业率统计数据报送有漏报、错报等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5.毕业生每月就业进展情况报送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1分;  
6.毕业生就业材料收集整理、档案材料整理转接存在问题的,每项扣0.5,扣完1分为止;  
7.毕业生详细就业信息台账名册缺少的扣1分;   
8.毕业生违约率超过毕业生人数2%的扣1分。  
就业教育(9分) 讲座与引导 5 1.每年举办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活动不少于4场,每缺1场扣1分,扣完4分为止; 1.查阅活动通知、讲稿或会场图片。
2.缺少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就业有效形式与措施的扣1分。 2.以实施方案和措施为依据。
咨询与服务 4 1.缺少为毕业生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咨询服务活动的扣2分; 以相关措施、数据库、文字资料记录、典型事例支撑为依据。
2.建立就业困难群体(纯农户家庭、经济困难等)就业台帐,缺少对其指导和帮助的扣2分。
就业市场(24分) 市场建设 8 1.将就业市场建设列入本院重点工作,缺少方案或未组织实施的扣2分; 查阅就业市场方案、就业基地协议、单位需求库、联系校友的文字记录等。
2.签订毕业生就业基地,每个专业不少于3家,每缺1家扣1分,扣完3分为止;
3.不断收集并完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库(专业相关),单位数量少于毕业生人数的20%扣2分;
4.主动联系校友,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未联系校友或效果不明显的扣1分。
校园招聘 10 1.自主举办专场招聘会单位数不少于专业数的4倍,缺1家扣0.5分,扣完6分为止; 查阅学院、招生就业处有关招聘活动记录。
2.认真做好校园专场招聘会,存在组织不到位、老师不到场、单位不满意等现象的每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调研回访 6 1.每年组织1次毕业生跟踪调查,收集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形成书面调查分析材料,缺调查分析材料的扣1分,未组织的扣2分; 以问卷、分析材料、回访调研图片或新闻为依据。
2.每年组织1次就业市场需求调查,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及专业的评价意见,形成书面调查分析材料和对毕业生总体评价材料,缺调查分析材料的扣1分,未组织的扣2分。
3.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质量调查,问卷率达到90%及以上得2分,80%-89%的得1分,70%-79%的得0分,69%-60%扣1分,59%以下扣2分。
工作绩效(54分) 就业率 20 完成就业率任务目标的计20分,未完成的,每差1%扣1分,扣完为止。 1.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以学校下达目标值为准,统计时间截止8月31日。
就业质量 34 完成就业质量目标的计34分,未完成的,每差1%扣1分,扣完为止。 2.就业率以上级部门核定为准,就业质量以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及升学、出国、村官计划、特岗计划、自主创业、应征入伍和西部计划人数占毕业生总数比例来衡量。
加分项目 1.就业质量每超过1%加1分,累计加分最多5分; 查阅材料、获奖文件、立项文件、论文。
2.研究生录取率每超过同类型学院平均值1%加1分,累计加分最多5分(学院类型为Ⅰ类、Ⅱ类和Ⅲ类,以学校界定的为准);
3.挖掘就业创业典型并通过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个加1分;
4.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获奖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2分;
5.主持就业创业相关研究课题或发表就业创业相关论文的每项(篇)加1分;
6.就业率达到92%的加1分,达到95%及以上的加2分。

 

附表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价方法 说明
工作保障 4 1.领导重视,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就业工作会议每年少于2次(可与本科生就业工作会议合并如开),缺1次扣0.5分; 查阅文件、会议记录、报账记录等。
2.就业经费有保障,未专款专用或被挤占的扣1分;
3.没有安排人员负责就业工作的扣1分。
规范管理 15 1.就业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含措施)和总结,每缺1项扣0.5,扣完1分为止; 1.查阅学院工作计划、总结、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就业信息台账名册。2.查阅研究生工作部相关记录。
2.分析研究各学科、领域就业情况,未撰写本单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扣2分;
3.协议书管理严格,若存在借用、乱用、伪造协议书现象的扣1分; 
4.毕业生信息、就业方案、就业率统计数据报送有漏报、错报等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5.毕业生每月就业进展情况报送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1分;
6.毕业生就业材料收集整理、档案材料整理转接存在问题的,每项扣0.5,扣完1分为止;
7.毕业生详细就业信息台账名册缺少的扣1分; 
8.毕业生违约率超过毕业生人数2%的扣1分。
就业教育与咨询服务 6 1.每年举办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每缺1场扣1分; 1.查阅活动通知、讲稿或会场图片。2.以实施方案和措施为依据。3.以数据库、文字资料记录、典型事例支撑为依据。
2.缺少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就业有效形式与措施的扣1分。
3.缺少为毕业生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咨询服务活动的扣2分;
4.建立就业困难群体(纯农户家庭、经济困难等)就业台帐,缺少对其指导和帮助的扣1分。
就业推荐与校园招聘 15 1.广泛联系并及时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不断完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库,发布的招聘岗位数不少于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倍,每差10%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1.查阅网站就业信息发布情况;2.查阅单位需求库、联系校友的文字记录等。3.查阅学院、研究生工作部有关招聘活动记录。
2.充分发挥导师的就业指导与推荐作用,由导师联系、推荐并实现就业人数达80%以上。未达到的,每差1%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3.主动联系校友,注重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未联系校友或效果不明显的扣1分。
4.认真做好校园研究生专场招聘会,存在组织不到位、老师不到场、单位不满意等现象的每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调研回访 6 1.每年组织1次毕业生跟踪调查,收集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形成书面调查分析材料,缺调查分析材料的扣1分,未组织的扣2分; 以问卷、分析材料、回访调研图片或新闻为依据。
2.每年组织1次就业市场需求调查,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及专业的评价意见,形成书面调查分析材料和对毕业生总体评价材料,缺调查分析材料的扣1分,未组织的扣2分。
3.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质量调查,问卷率达到90%及以上得2分,80%-89%的得1分,70%-79%的得0分,69%-60%扣1分,59%以下扣2分。
就业率 20 完成就业率任务目标的计20分,未完成的,每差1%扣1分,扣完为止。 1.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以学校下达目标值为准,统计时间截止8月31日。2.就业率以上级部门核定为准,就业质量以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及升学、出国、村官计划、特岗计划、自主创业、应征入伍和西部计划人数占毕业生总数比例来衡量。
就业质量 34 完成就业质量目标的计34分,未完成的,每差1%扣1分,扣完为止。
加分项目 1.就业质量每超过1%加1分,累计加分最多5分; 查阅材料、获奖文件、立项文件、论文。
2.挖掘就业创业典型并通过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个加1分;
3.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获奖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2分;
4.主持就业创业相关研究课题或发表就业创业相关论文的每项(篇)加1分;
5.就业率达到92%的加1分,达到95%及以上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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